船用手提式空氣泡沫槍 消防設備
產品簡介:
手提空氣泡沫裝置(Portable Air Foam Gun)是一種全部采用耐海水材料制造,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船用消防設備,符合現行ZC規范和ZMO海上人命安全公約要求。本產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海船規范科學研究所監制,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南京分局檢驗合格。用以產生和噴射空氣泡沫來撲滅機器處所、鍋爐處等的油類及易燃液體火災,也可以用來噴射水撲滅一般固體物質火災。
船用手提式空氣泡沫槍、空氣泡沫槍是手提消防器材,可用管牙接口與消防水帶接口相接,通過消防壓力與泡沫液混合并吸入空氣,產生空氣泡沫。空氣泡沫槍是主要由槍筒、手輪、槍體、球閥、吸液管和KY65管牙接口構成,用于撲救甲、乙、丙類液體火災或噴射水用于撲救一般固體火災。
手提式空氣泡沫槍裝置箱采用玻璃鋼制作,耐腐蝕、耐候性好、不生銹、不霉爛。主要規格:590*440*600
構成:1、PQ8.C空氣泡沫槍
2、20L泡沫液桶
3、輸液管
產品制作材料:手提式空氣泡沫裝置箱采用玻璃鋼制作
特性:耐腐蝕、耐候性好、不生銹、不霉爛
認證:提供CCS證書和EC證書
使用方法: 1、泡沫槍可在消防系統供給3%或6%的各種類型泡沫混合液的情況下使用;此時應將球閥處于關閉狀態。
2、泡沫槍也可在消防系統供給壓力水的情況下自吸泡沫液使用;此時應將球閥處于*開啟狀態。
3、泡沫槍裝有便于操作和起保護槍作用的圓形手輪,使用時操作者應抓緊槍的手輪;同時要注意供給槍的水或混合液的壓力應逐漸提高,但不能超出使用壓力范圍;以免突然沖擊或壓力過高對操作者造成傷害。
4、噴射時盡量要順著風向。
資質:PQ8.C手提式空氣泡沫槍是根據《鋼質海船入級與建造規范》中的消防要求進行設計制造的。它利用空氣、水、泡沫液通過射吸混合而產生豐富的泡沫,對撲滅油類物質火災和一般固體物質具有*作用。該產品經過中國船級社檢驗,符合《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81年修正案》的要求。
PQ8.C型手提式空氣泡沫槍裝置(Portable Air Foam Gun)是一種全部采用耐海水材料制造,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船用消防設備,符合現行ZC規范和ZMO海上人命安全公約要求
船用手提式空氣泡沫槍 消防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