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總銀杏酸對照品與標準品概念不清:對照品與標準品是2個不同的概念,中國藥典凡例中已有明確的定義:對照品系指用于鑒別、檢查、含量測定和校正檢定儀器性能的標準物質,而標準品系指用于生物檢定、抗生素或生物藥品中含量或效價測定的標準物質,以效價單位(U)表示。—點此獲取標準品的報價!
國家標準品及生物參考品系指用于鑒別、檢查含量或效價測定的標準物質,其制備與標定應符合“生物制品國家標準物質制備和標定規程”要求,并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機構分發。企業工作標準品或參考品必須經國家標準品或參考品標化后方能使用。
對照品系指用于生物制品理化等方面測定的特定物質,由生產單位采用與制品生產工藝相同的方法制備。對照品應盡可能與制品原液配方*,穩定性較差的,可加不含對測定有干擾物質的適宜的穩定劑。對照品由國家藥品檢定機構審查認可,其標準應不低于制品的質量標準。
以下為公司相關優勢對照品產品:
111590 重樓皂苷 I 對照品 含量測定 111590-200402 20mg 111591 重樓皂苷Ⅱ 對照品 含量測定 111591-200402 20mg 111592 重樓皂苷 Ⅵ 對照品 含量測定 111592-200402 20mg 111593 重樓皂苷 Ⅶ 對照品 含量測定 111593-200402 20mg
標準品的貯存期:一般按標準品的規定貯存期限執行,沒有期限的原則上化學提純物標準品為3年,生物試劑和不穩定的以6—12個月為宜。 退回的標準品、對照品經驗收合格后存入相應的放置處。退庫驗收不合格或超過貯存期的標準品、對照品的銷毀須報QC室負責人,QC室負責人做必要的調查和鑒定,作出拒絕或批準銷毀的決定,銷毀應按有關規定進行。 111573 香蒲新苷 對照品 鑒別 111573-200402 10mg 111574 紫丁香苷 對照品 含量測定 111574-200201 20mg 111575 虎杖苷 對照品 含量測定 111575-200502 20mg 111576 L-谷氨酸 對照品 鑒別 111576-200201 100mg 111578 L-羥脯氨酸 對照品 含量測定 111578-200201 50mg 111579 降香揮發油 對照品 鑒別 111579-200201 0.2ml 111580 甲基橙皮苷 對照品 含量測定 111580-200503 20mg 111581 紫菀酮 對照品 含量測定 111581-200403 20mg 111582 青陽參苷元 對照品 含量測定 111582-200201 20mg 111583 二氫歐山芹醇當歸酸酯 對照品 含量測定 111583-200603 20mg
提示:總銀杏酸使用該產品前應對其進行驗證,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